桐城市整县(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 凯盛桐城现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安徽锦同建设有限公司 查看全部
装机容量 174.00 MW 中标金额 53561.00 万
项目分类 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类型 中标
项目所在地 安徽-安庆 发布日期 2024-03-29
正文内容

桐城市整县(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桐城市整县(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H1GC24A08G017

招标人

凯盛桐城现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吕先生0556-6137739

最高限价

62895万元

代理机构

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0556-561709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8日14时

计划工期

36个月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锦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桐城市文都建工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36个月

  址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路、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桐城市文昌街道公园路88号、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16号

投标价(元)

535610000.00

项目负责人

李勇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1342************

设计负责人

陶瑞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中电施家湖70MW光伏发电项目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企业业绩

1、2022年4月--甘肃省金昌市永昌河清滩1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2022年9月--华能新能源定边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荣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36个月

  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69号、镇江市丁卯桥路138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玉兰大道交叉口原始大厦14楼

投标价(元)

530833800.00

项目负责人

李跃升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1342************

设计负责人

张前雄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颍上县古城镇采煤沉陷区130MW光伏电站项目荣获二〇一八年度电力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企业业绩

1、2022年2月--三峡能源阜阳市南部风光储基地(古城)项目城区EPC总承包

2、2021年8月--国能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皖河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36个月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3号

投标价(元)

553250017.00

项目负责人

贾文浩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1122************

技术负责人

张立文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2023年9月--申宜宜城谭湾水库100MW光储一体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1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56-6137739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6699061)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