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国能博州光伏二期300MW项目施工总承包(PC)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国能博州光伏二期300MW项目施工总承包(PC)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600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6003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5975.489829 | 36700.784861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37006795、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05】180043、2026年03月09日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43057770、2028年12月11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湘)JZ安许证字[2005]000073、2025年11月08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项目经理:仲从虎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注册编号:鲁1372020202102017 有效期:2024-03-28至2027-03-2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编号:鲁建安B(2021)0100897 有效期:2024年05月29日至2027年07月20日 安全负责人:宋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鲁建安C3(2007)1830065 有效期:2023年07月02日至2025年02月10日 | 项目经理:陈美成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注册编号:湘1432013201512464 有效期:2021-12-06至2024-12-0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编号:湘建安B(2021)0013818 有效期:2021年07月12日至2027年06月17日 安全负责人:钟永东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湘建安C2(2020)0001885 有效期:2020年03月17日至2026年02月17日 |
业绩 | 1、国能宁东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九标段)、国能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5月 2、大唐陈仓贾村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大唐宝鸡热电厂、2022年4月 3、华电塔城50万千瓦光伏基地(华电新疆塔城风火光储多能互补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第二标段15万千瓦光伏项目)、华电福新和布克赛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2.08 4、承德县满杖子乡200兆瓦林光、农光互补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6月 5、青海乌图美仁多能互补一期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Ⅱ标段工程总承包、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1 6、鲁能阜康市多能互补(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15万千瓦光伏及2座220kV汇集站工程(标段二)总承包项目、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10 |
1、东源船塘100MW农光互补生态农业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河源粤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8月12日 2、广东粤电织篢农场(三期)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一标段)、广东粤电阳西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04月28日 3、广东能源惠州惠城汝湖镇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一区)之施工总承包工程、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6日 4、广东能源友好五一农场光伏复合项目(一区)之施工总承包工程(I标段)、广东粤电徐闻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4日 5、广东粤电织篢农场(三期)光伏复合项目之施工总承包工程(Ⅱ区)、广东粤电阳西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5日 6、中电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第四标段EPC总承包工程、中电(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08月01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13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丽娜 电话:010-57337288
邮箱:120318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