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准东煤电二期3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PC)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 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装机容量 300.00 MW 中标金额 35645.82 万
项目分类 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类型 中标
项目所在地 新疆-昌吉 发布日期 2024-08-21
正文内容
国源电力准东煤电二期3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PC)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准东煤电二期3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PC)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689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6894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35645.817700 35645.957725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000115、2025年09月16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011823、2028年12月22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05]180040、2026年03月09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37075389、2028年12月11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项目经理:姜爱思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注册编号:鄂1422019202003943 有效期:2023-07-20至2026-07-1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编号:鄂建安B(2021)0017034 有效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 安全负责人:魏长辉 编号:鄂建安C2(2017)3000920 有效期:2023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 项目经理:姜希宇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注册编号:鲁1372020202103717 有效期:2024-04-07至2027-04-0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编号:鲁建安B(2023)8016264 有效期:2023年01月29日至2026年01月29日 安全负责人:张申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鲁建安C3(2010)1800073 有效期:2010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06日
业绩 1、阿巴嘎旗生态治理一期25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PC)、北京巽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
2、沁源县法中乡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沁源县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4月
3、内蒙古自治区锡盟多伦县35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内蒙古润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3月
4、宁夏中卫市中宁一期300MW光伏发电项目、内蒙古润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6月
5、蚌埠五河县小溪镇22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五河普犇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月
6、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35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天津中瑞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
1、桂鹰2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河源市桂鹰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8月
2、丘北县小塘子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12月
3、委内瑞拉2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5月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0689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13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丽娜    电话:010-57337288
    邮箱:120318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