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新区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肇庆新区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3日),具体如下:
一、评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标包编号 | 标段/标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含税单价报价 (元/Wp) | 质量 | 工期/服务期 | 资质能力条件 |
1 | 肇庆新区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3.4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标段编号 | 标段/标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1 | 肇庆新区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黎剑 | 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19202004260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一)异议的受理方式
异议受理机构:广东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8-6623725
邮箱:zqyuedingzhaobiao@163.com
(二)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三)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异议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三、监督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工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8-297701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zqhncaigou@126.com
招标人:广东汇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