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泰州电厂青航新材料3.9416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全部
装机容量 3.94 MW 中标金额 1215.29 万
项目分类 BAPV(屋顶电站) 项目类型 中标候选人
项目所在地 江苏-泰州 发布日期 2024-09-30
正文内容
江苏公司泰州电厂青航新材料3.9416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泰州电厂青航新材料3.9416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837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8373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亿利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215.285550 1023.825646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132025818、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苏)JZ安许证字[2005]190009、2025年09月05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5]011584、2027年07月27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37193262、2028年12月22日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A237034048、2025年01月02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张辉平、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苏1322014201406671 ZGNJ010220220603003 陈洪成、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鲁1372017201822283鲁210900033300613
业绩 1、江苏公司泰州电厂永宁亚克力、凯普特动力机械、汇邦工业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公开招标、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7日
2、江苏公司泰州电厂江苏亚盛金属一厂、二厂、立青金属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公开招标、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01月10日
3、泰州电厂建设泰州中清纸业、金扬子包装光伏(4.13MW)EPC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05月19
4、远大家私、姜堰永大帽业光伏EPC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
5、江苏公司泰州电厂2022年11月如山金属屋顶分布式光伏EPC公开招标、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月10日
6、海南澄迈翔泰渔业6.75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0月
1、国电电力山东淄博七河生物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2月16日
2、华能临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华能(淄博临淄)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9月5日
3、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二期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8日
4、华能临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华能(临沭)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7月31日
5、华能临沭矿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华能(临沭)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7月31日
6、天津华电静海中艾海创3.3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天津东丽华电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22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60837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贺文    电话:025-86728615
    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