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2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开发+EPC”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 安庆市安能捷能源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全部
装机容量 10.00 MW 中标金额 --
项目分类 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类型 中标候选人
项目所在地 安徽-安庆 发布日期 2024-10-23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2024年度2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开发+EPC”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H0GC24A08G192

招标人

安庆市安能捷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张绍峰    

联系方式:0556-5578838

最高费率

100%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一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6-59911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电力行业甲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

投标费率(%)

90.0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於扬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42018202102891

技术负责人

吴春光

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安徽康宁汽车环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②江门海螺水泥4.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秉煜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址

牵头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719号中德合作创新园8栋4层

成员方: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

投标费率(%)

90.2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王鑫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42019202002648

技术负责人

张样

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淮能瑞腾奇瑞超一物流园分布式车棚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②安徽建工交通智造基地9MW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投标工期

18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2号

投标费率(%)

93.0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梁磊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42023202400193

技术负责人

王敬坤

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获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河南南阳荣阳实业12MW光伏电站项目

②安徽西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20MW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林娟,联系电话0556-599116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