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信阳、焦作、驻马店、郑州、洛阳、许昌、周口)2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河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信阳、焦作、驻马店、郑州、洛阳、许昌、周口)2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853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8534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64200.000000 | 59799.392229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皖)JZ安许证字【2018】008081、2027年03月29日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D234509924、2026年01月08日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安许证字[2005]148405、2025年12月28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33052011、2028年12月22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孙德亮、高级工程师、9342021000602019300 | 王新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006200704434,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浙建安B(2009)3180009,高级工程师、ZGNJ010220190601017 |
业绩 | 1、开封阳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50MW阳光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开封阳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4月 2、焦作吉电阳光户用光伏电站115MW项目、焦作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7月 3、漯河阳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50MW阳光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漯河阳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3月 4、安阳阳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5MW阳光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安阳阳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 5、滨州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70MW户用光伏电站项目、滨州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7月 6、淄博吉昭新能源50MW户用光伏电站项目、淄博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6月 7、枣庄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户用光伏电站项目、枣庄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6月 8、潍坊吉昭新能源80MW户用光伏电站项目、潍坊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6月 9、泰安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户用光伏电站项目、泰安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7月 10、赣州吉昭新能源80MW阳光户用光伏电站项目、赣州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7月 |
1、甘肃武威500MW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古浪县300MW)EPC 总承包工程、古浪新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1.12 2、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9月10日 3、大唐华银益阳北港长河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EPC合同、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10月8日 4、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镇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镇分公司、2021年6月15日 5、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左权一期50MW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2月 6、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二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10月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洋 电话:010-57336350
邮箱:12010694@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