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建设单位 安徽清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紫创光科绿能(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全部
装机容量 22.33 MW 中标金额 7700.00 万
项目分类 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类型 中标候选人
项目所在地 安徽-滁州 发布日期 2024-11-08
正文内容

南谯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谯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cznqgc202410-0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清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

联系人及电话

孙立扬 0550-38215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联系人及电话

窦工  186566336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17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紫创光科绿能(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

投标报价(下浮率)

8.95%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名

设计负责人:孙作东

施工项目经理: 郭庆发

证书名称

设计负责人: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ZGC12058458

1412013201313599  

工期

不超过365个日历天(备案―并网,包含设计工期)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企业业绩:南谯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方:安徽迪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员方:兴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

投标报价(下浮率)

13.70 %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名

设计负责人: 刘建新

施工项目经理:王贵红

证书名称

设计负责人: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级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ZJG004-2013

234212132987  

工期

不超过365个日历天(备案并网,包含设计工期)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企业业绩:屏山经开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

投标报价(下浮率)

11.21 %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名

设计负责人: 代福利

施工项目经理: 黄能欢

证书名称

设计负责人:电力工程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21300133200306

2442021202130532  

工期

不超过365个日历天(备案并网,包含设计工期)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企业业绩:广州发展广汽丰田第五生产线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118日至20241111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费

12975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联系人:窦工,联系电话:18656633662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